春季防火,守护绿水青山
草木新生,万物复苏,正是春耕播种的好时节,不少农民朋友为图方便,将秸秆、杂草就地焚烧,但田地附近多是树木、住宅,一旦烧荒极易引发火灾。
案 例
近日,湖北孝感一村民在自家田地焚烧秸秆,不慎引燃相邻田地里种植的杞柳,过火面积达130余亩,造成财产损失和较坏影响。目前,吴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2023年1月,山西长治,一村民杜某某在明知严禁焚烧秸秆的情况下,仍抱有侥幸心理,点燃自己田里的秸秆、杂草,在明火基本熄灭后就返回家中,没想到秸秆并未完全熄灭,引燃了周边杂草并引发了山火,造成了严重后果。经审讯,杜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杜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。
2022年3月,贵州铜仁,郭某某在自家田坎上焚烧玉米秸秆,继而引发火灾,过火有林面积达43.7亩。石阡县检察院审查认为,郭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失火罪,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、认罪悔罪态度好且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石阡县检察院认为已无起诉必要,但其致使山林失火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,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仍需承担对失火烧毁林地进行生态修复的责任。
春季多风干燥,焚烧秸秆不仅污染环境,还可能引发大面积火灾,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。
普法要点
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64条第2项的规定,以“过失引起火灾”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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