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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市城东镇壮志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招生通告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7-17 17:24:1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一、招生对象

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(满三周岁)、实际在我市居住的幼儿。

二、招生服务区

本园服务区:施秦村、洪旺村、壮志村、石庄村。

与西场园公共服务区:壮志村30、31、35、36组和石庄村19-25组。

3、报名方式及日程安排

718日至7月21日: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,完成入学信息网上申报: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,拍照内容包含幼儿出生证明、户口簿、房产证、父母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夫妻双方无房证明(动用祖辈房产的)等重要信息,上传材料要求资料真实、画面清晰、信息全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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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8日至722日:按服务区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
7月22日至7月23日:已通过服务区入学网上初审的儿童,其监护人携带材料到海安市城东镇壮志幼儿园门卫室(壮志村二组)参加现场审核。

7月25日:公示按施教区(服务区)入学名单。

外来务工子女统筹入学按《开发区2023年外来务工子女统筹入学、转学方案》实施。在8月15日前,由家长(企业)向所在办事处提出申请,由开发区招生工作领导组统筹安排外来务工子女至相关学校。

四、报名材料

(一)按服务区报名

7月22日至7月23日:监护人带“全家户口簿(父母双方和儿童)、监护人(父母)身份证、与儿童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、儿童预防接种证、儿童保健手册”等原件和复印件至海安市城东镇壮志幼儿园门卫室(壮志村二组)进行资料的现场复审和报名。

统筹入园报名

外来务工统筹入学、转学的,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、居住证。监护人在开发区(非城区)务工的,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,企业缴纳的社保(不少于6个月)证明;在开发区(非城区)创业的,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。

五、特别提醒

1.对网上申报确实有困难的家长,可在网上申报日期内(7月18日~21日)到幼儿园现场请招生值班老师代为申报,请自带智能手机和报名所需材料原件。

2.以上安排如遇不可抗拒因素,会作必要调整。

3.未尽事宜请具体关注“海安教体发布”和“海安市城东镇壮志幼儿园”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生政策。

4.招生咨询联系人:刘老师   联系电话:88343651 

海安市城东镇壮志幼儿园

2023年7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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